?安徽交控集團2025年度服務區綜合改造提升工程項目(EPC)勞務分包01、02、09標段成交候選人公示
發布日期:2025-04-27 瀏覽次數:942
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安徽交控集團2025年度服務區綜合改造提升工程項目(EPC)勞務分包
采購方式:公開詢比采購
采購文件發布日期:2025年4月14日
采購日期:2025年4月25日
安徽交控集團2025年度服務區綜合改造提升工程項目(EPC)勞務分包評審結果公示如下:
01標段
第一成交候選人:安徽永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第二成交候選人:安徽申澤建工發展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選人:安徽省經工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
02標段
第一成交候選人:安徽省經工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
第二成交候選人:安徽鵬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選人:安徽金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09標段
第一成交候選人:安徽益之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
第二成交候選人:安徽業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選人:佳天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經評審小組評審,安徽永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安徽省經工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、安徽益之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,擬定為01標段、02標段、09標段成交供應商。
采購人名稱:安徽交控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西藏路1666號濱湖時代廣場C1棟10層1005
聯系人:黃工
電話:0551-62265212
公示期: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
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子交易系統或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,節假日休息)向安徽交控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異議,異議材料遞交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濱湖高速時代廣場C1號樓1005室,聯系電話:0551-62265212。
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或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未作答復,應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》的規定,以書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黨務部投訴,投訴電話:13685658826。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、《交控建工集團履約采購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
一、項目相關情況
項目名稱:安徽交控集團2025年度服務區綜合改造提升工程項目(EPC)勞務分包
采購方式:公開詢比采購
采購文件發布日期:2025年4月14日
采購日期:2025年4月25日
安徽交控集團2025年度服務區綜合改造提升工程項目(EPC)勞務分包評審結果公示如下:
01標段
第一成交候選人:安徽永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第二成交候選人:安徽申澤建工發展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選人:安徽省經工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
02標段
第一成交候選人:安徽省經工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
第二成交候選人:安徽鵬躍建設工程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選人:安徽金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09標段
第一成交候選人:安徽益之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
第二成交候選人:安徽業仁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第三成交候選人:佳天下建設集團有限公司
經評審小組評審,安徽永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、安徽省經工建筑勞務有限責任公司、安徽益之澤建筑勞務有限公司,擬定為01標段、02標段、09標段成交供應商。
采購人名稱:安徽交控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區西藏路1666號濱湖時代廣場C1棟10層1005
聯系人:黃工
電話:0551-62265212
公示期:2025年4月27日至2025年4月30日
若投標人對上述結果有異議,可在公示期內通過電子交易系統或以書面形式在工作時間(周一至周五,上午9:00-12:00,下午14:00-17:00,節假日休息)向安徽交控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提出異議,異議材料遞交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濱湖高速時代廣場C1號樓1005室,聯系電話:0551-62265212。
投標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或招標人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未作答復,應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、《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》的規定,以書面形式向安徽交控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黨務部投訴,投訴電話:13685658826。
二、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、《交控建工集團履約采購管理辦法》等法律法規,現將異議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:
(一)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,書面異議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:
1、異議人的名稱、地址、有效聯系方式;
2、項目名稱、項目編號、標段號(如有);
3、被異議人名稱;
4、具體的異議事項、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;
5、明確的請求及主張;
6、提起異議的日期。
異議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,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(需有委托授權書)簽字并加蓋公章。
異議人需要修改、補充異議材料的,應當在異議期內提交修改或補充材料。
(二)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受理:
1、提起異議的主體不是所異議項目投標人的;
2、提起異議的時間超過規定時限的;
3、異議材料不完整的;
4、異議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、難以查證的;
5、對其他投標人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異議,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;
6、異議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、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。
特此公告。